私隐政策声明

承诺

识「碳」馆承诺保障个人资料私隐。因此,我们会确保识「碳」馆有关收集、使用、保有、转移及查阅个人资料的政策及惯例均符合个人资料(私隐)条例(第486章)的规定。

资料收集及使用

每当你使用识「碳」馆的网上预约服务,识「碳」馆都会收集相关的个人资料。

每次登记时我们会要求你提供一些个人资料,如姓名、电邮地址和电话号码等。提交表格时,我们也会确认你的身份。

识「碳」馆会使用你所提供的资料作下列一般用途:提供你所要求的服务、改善我们的服务、取得联系、进行研究调查,以及提供不记名的报告作内部使用。

你有权要求查阅及改正识「碳」馆所持有你的个人资料。如欲查阅或改正该等资料,可以邮寄或电邮方式向识「碳」馆经理提出书面要求,邮寄地址: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221号,识「碳」馆或电邮:[email protected]

资料共享及披露

除非已取得你的同意或为了向你提供所需服务,否则识「碳」馆不会租借、贩卖或披露你的个人资料予他人及其他非附属公司,但以下情况则属例外:

我们或将资料提供予具诚信并与识「碳」馆有保密协议的合作伙伴。这些公司可能会使用你所提供的个人资料通知你有关识「碳」馆的服务资讯。不过,这些公司并无独立权利去分享这些资料。

回应传票、法庭传令、或法律程序,制定或行使我们的法律权利,或对索偿作出辩护。

我们相信有必要分享有关资料以协助调查、防止或就非法活动采取行动、或就怀疑诈骗、或因事件涉及或威胁到任何人的人身安全、以及在防止违反识「碳」馆使用条款或违法之行为。

如果识「碳」馆被外判,我们将会把你的资料转移至外判承办商。在这个情况下,识「碳」馆会在资料转移前通知你,并确保你的资料受到个人资料(私隐)条例(第486章)的规定所保护。

保密及安全

只有在我们认为有合理需要与你联络以便为你提供服务的情况下,或因其他工作原因有合理需要的雇员,才可取得你的个人资料。

我们已实施一套实质、电子化及程序化的保安措施,该等措施符合保护个人资料的规定,以保障你的个人资料。